一、普法内容
(一)共性普法内容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党的二十大以来有关法治建设重大决议、部署。
2.宪法、民法典、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法治宣传教育法等相关法律。
3.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条例、纪律处分条例、政法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
(二)个性普法内容
人民警察法、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禁毒法、出境入境管理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反有组织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保密法实施条例、信访工作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公安常用法律法规,以及涉及公安机关的其他地方性法规、规章。
二、普法对象
省公安厅全体民(辅)警,执法(管理、服务)对象,社会公众等。
三、普法目标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公安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显著提升。全体民(辅)警法治意识、法律素养及依法依规依纪履职能力进一步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与主动性明显提高。强化执法、管理、服务对象及社会公众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对法治精神的认同度及对法治实践的参与度。
四、工作计划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1.主要内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引导全警学好用好《习近平法治文选》第一卷、《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纳入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各类培训计划,推动全警不断增强法治意识、提升法治素养。
2.责任单位:厅法制总队及相关警种部门
3.完成时限:2026年12月
(二)深入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
1.主要内容:结合“1·10”“4·15”“5·15”“6·26”“12·2”“12·4”等时间节点,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各类平台载体,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主题法治宣传活动。
2.责任单位:厅法制总队及相关警种部门
3.完成时限:2026年12月
(三)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
1.主要内容: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完善贵州省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常态化开展旁听法院庭审活动。
2.责任单位:厅法制总队及相关警种部门
3.完成时限:2026年12月
(四)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工作
1.主要内容: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常态化开展以案释法、以案说法活动。
2.责任单位:厅法制总队及相关警种部门
3.完成时限:2026年12月
(五)加强公安法治文化建设
1.主要内容:推介优秀公安法治文化作品,打造公安法治文化主题阵地,对已建成的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进行提档升级、丰富内涵,不断满足基层群众的法治文化需求。
2.责任单位:厅法制总队及相关警种部门
3.完成时限:2026年12月
五、责任部门及联系方式
1.责任部门:省公安厅普法办公室(厅法制总队)
2.联络员:省公安厅法制总队雷娜;联系电话:0851-85904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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