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1年12月修订)
为方便公众依法获取贵州省公安厅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4月修订版,以下简称《条例》)和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特编制《贵州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贵州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阅读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省公安厅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省公安厅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审计等方面的信息;
(六)省公安厅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一)主动公开内容
1.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依据“三定”规定确定的本部门法定职责、内设机构、下属单位情况;领导成员工作经历及分管工作情况等。
2.政策文件
主要包括:对重大决策或政策文件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或公告;由本机关制定的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对上级或本部门印发的规范性文件的解读材料等信息;惠企利民政策明白卡相关信息。
3.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机关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行政处罚依据和标准,具有典型代表的行政处罚决定等。
4.人员招考
主要包括:本机关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信息。
5.新闻发布
主要包括:本单位召开的各类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和新闻吹风会信息。
6.重点领域信息
主要包括:本机关经相关部门核定的权力和责任清单信息;本单位涉及的行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及推进落实情况,年度工作计划或总结;通报全省打击违法犯罪取得成效的可公开类统计数据;财政预决算报告、“三公”经费信息、政府采购信息内容。本单位治安管理、出入境管理、网络安全监管等业务部门等重要文件、服务通知公告、防范提示、审批办理信息等;疫情防控信息。
7. 建议提案答复
主要包括: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委员提案可以公开答复的意见。
8.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主要通过门户网站(网址:http://gat.guizhou.gov.cn/,联系电话:0851-85904525)、政务新媒体(贵州警事微信公众号、贵州公安新浪微博号)及新闻发布会、办公地点(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宝山北路82号)问询等载体或平台对以上信息进行公开。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公众向省公安厅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省公安厅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省公安厅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851-85904525
传真号码:0851-85904525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宝山北路82号
邮政编码:550001
政务信息公开电子邮箱:xwzx@gzga.gov.cn
2.申请方式
向贵州省公安厅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贵州省公安厅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省公安厅网站(http://gat.guizhou.gov.cn/)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省公安厅和省公安厅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通过访问“贵州省公安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平台(相关链接:http://gat.guizhou.gov.cn/zwgk/ysqgk/ysqgksm/)”,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可以到贵州省公安厅办公室(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宝山北路82号,贵州省公安厅办公楼2号楼2楼层A207室,联系电话:0851-85904525)现场填写《申请表》,并当场提交申请。
(3)通过信函、传真提出申请。申请人可到本机关政府信息领取《贵州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也可本机关门户网站(http://gat.guizhou.gov.cn/)下载电子版后打印。填写完成后,通过信函、传真等方式寄发到本机关。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为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费用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贵州省公安厅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五、工作机构
贵州省公安厅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为本机关、厅属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机构。
联系电话:(0851)85904525
传真号码:(0851)85904525
通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宝山北路82号
邮政编码:550001
政务信息公开电子邮箱:xwzx@gzga.gov.cn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2:00
下午 2:00——5:30
法定节假日除外。